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就开展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区2022年申报晋升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认定过程
申报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在《辖市区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表》(详见附件1)上填写近五年(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获得的继续教育内容及学时,并提供相关证书;教师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汇总后以学校为单位送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培训审核盖章认定。
三、认定地点与日程安排
(一)认定地点:
区级认定:新北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龙城初级中学劝学楼307);
(二)认定时间:11月4日。上午:9:15—11:15
(三)联系人及电话:
黄老师 电话:85133289
四、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注意事项
今年的学时认定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常州市实施细则》(常教人〔2013〕61号)的通知执行,相关说明请见附件2,请有关教师从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中打印教师个人年度学时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五、其他要求
(一)参加由人社局举办的公共科目培训取得《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视为取得24学时,请不要填写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表中。
(二)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从2011年起,我市中小学教师每年需完成不少于72学时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包括由人社局举办的公共科目培训取得24学时和教育系统的各类专业培训取得不少于48学时。
附件:
1.2022年新北区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表
2.2022年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相关说明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
附件1:2022年新北区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表.doc 下载
附件2:2022年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相关说明.doc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