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常州市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选拔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教育英才队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常州市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实施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区推荐不超过2人(每校符合条件的最多推荐1人参加选拨,已参加过高校访学的人员不再重复参加)。
二、申报条件
赴省内外高校访学的优秀教师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具备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或为常州市青年教师英才培养对象,特别优秀的教师,可适当放宽。
3.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曾独立主持或作为核心组成员参与过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有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满足申报条件的个人,填写《常州市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申报表》,经单位审批同意后报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
2.评审推荐。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统筹考虑学段、学科,按推荐名额择优选定推荐人选参加大市选拔。
3.确定人选。常州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市推荐人选进行择优选拔,公示后确定最终人选。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1年6月24日前完成材料报送。包括:
1.2022年常州市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并另附EXCEL格式电子版)。
2.2022年常州市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申报表(附件3,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另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
3.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复印件。
4.近五年科研成果(复印件)。出版论著只需复印封面、目录,发表论文需复印封面、目录、论文,课题需复印立项通知、开题报告、中期评估表、结题鉴定书、结题证书、结题报告。
申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所在学校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所有申报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电子材料统一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404678639@{域名已经过期};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新北区政府4号楼302室,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85177992。
五、其他事项
1.高校访学项目培养周期一般为1学年,采用全脱产学习方式。
2.推荐过程中,凡涉及到聘期、工作年限、任教年限、论文发表、获奖等时间计算的,均以2021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广泛宣传,积极推选,为优秀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更高平台,进一步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
附件:
1.常州市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实施意见
2.常州市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推荐汇总表
3.常州市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申报表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1日
附件:
附件1:常州市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实施意见.docx 下载
附件2:2022年常州市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推荐汇总表.xlsx 下载
附件3:2022年常州市优秀教师赴高校访学申报表.doc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