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禁烟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目标任务,根据《新北区2022年度公共场所禁烟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对进一步做好校园禁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落实校园禁烟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校园禁烟政策。
2. 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内(包括室内、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3. 开设含有烟草危害知识普及的健康教育课堂,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4.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无烟草广告。
请各校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6月底,区有关职能部门将对禁烟政策、禁烟标志、禁烟设施等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附件:禁烟宣传标语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0日
附件
禁烟宣传标语
1.保护青少年——珍爱健康 拒吸第一支烟
2.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
3.人人参与控烟活动 共创健康无烟环境
4.远离烟草 珍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