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做好妇女儿童权益问题侵害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全区集中开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全区集中开展整顿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短板弱项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要求,现开展全区学校妇女儿童权益问题侵害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请各学校做好排摸,落实妇女儿童权益,具体要求如下:
1. 各学校确定一名负责人,具体做好排摸工作(请在“新北校长群”中填报“负责人信息”在线表格)。
2. 如有拐卖妇女儿童情况,请填写附件1和附件3;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请填写附件2和附件4;精神障碍排查填报附件5和附件6.
3. 各校“每月2次”上报,具体为每月的10日和25日,报送时,请各学校把所有材料打包压缩,以“序号+学校”的方式命名(序号见附件7),报送邮箱:1585512769@{域名已经过期};
4. 学校报送的排摸结果,需和上报街道(乡镇)的结果保持一致,做好街道(乡镇)和区教育局同时报送,如果没有情况也要零上报。
附件:1. 疑似拐卖妇女儿童线索排查登记表
2. 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线索排查登记表
3. 疑似被拐卖妇女儿童情况排查汇总统计表
4. 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排查汇总统计表
5.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登记表
6.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汇总表
7. 全区各学校序号汇总表
附件:
附件1—6.doc 下载
附件7.学校序号.xls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