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教师初定和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2021年教师初定和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将于9月进行,现就报送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公办各中小学在编(或聘用制)在岗、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在聘在岗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需要初定和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
二、学历、资历要求
(一)初定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专业与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考核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初定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在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
(二)晋升
具备上述初定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但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不一致者,可申报晋升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三、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
今年申报材料需要网上上传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习上传步骤
登录常州人事考试网(http://{域名已经过期}/info.do?op=ks_index),点击职称之窗—浮动图标(职称初定申报操作学习视频观看学习),认真学习职称初定上传的相关操作。
(二)上传申报材料
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点击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初定申报,根据要求完成相关材料上传工作。
(三)相关要求
1.根据网上要求上传:学历学位信息、专业技术资格、奖惩情况、工作经历、继续教育情况(其中:公共必修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从2011年起算,平均每年1张)、工作业绩、工作总结、年度考核信息、社保缴费证明等。
2.上传材料为PDF格式,各校要认真审核上传材料,确保真实、准确、规范、齐全,上传材料一般为原件。
3.申报人员所有相关材料上传成功后,打印申报表,单位盖章。
4.网上材料上传时间截止到9月10号前。
四、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
(一)报送材料种类
1.《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一份(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任教以来的聘用合同书复印件和社保证明(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提供)
4.公共必修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从2011年起算,平均每年1张);
5.其它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达到相关规定的学时数即可);
6.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提供);
7. 2020-2021学年度第二个学期的备课笔记;
8. 其它教育、教学、教科研实绩材料(按附件3相应材料目录之9、10、11项要求提供)。
(二)相关要求
1.申报的纸质材料,《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为单独装订,其它材料装订成一册并粘贴相应封面(见附件3)。
2.各校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复印件均须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纸质材料评审结束,通过人员将按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上传要求,进行网上上传工作。
五、报送要求
以校为单位,填报《2021年初定和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1,按不同类别分别填写工作表,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邮箱:404678639@{域名已经过期}),花名册、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和晋升所有纸质材料均于2021年9月10日(周五)前报局组织人事处302。联系电话:85177992,联系人:方老师。
六、评审费
依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文、江苏省财政厅苏财综〔2002〕61号文关于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按每人80元收取(不再另收工本费)。
附件:
1.2021年初定和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
2.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3.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封面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1年9月3日
附件: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doc
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封面.doc
2021年初定和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