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涉校涉生案事件,造成师生伤亡,引发社会关注。为贯彻落实上级教育部门有关通知要求,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校园安全防范。近期,河北沧州、广东韶关、河南南阳先后发生伤害学生事件,造成多人伤亡。请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引以为鉴,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和门卫值守制度,强化校园内部巡查管理,确保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等物防、技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按规定配齐安保人员,清理不具备资质和超过60岁的保安员。要强化校园内部人员管理和矛盾纠纷化解,重点加强对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的摸排,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化解学生因琐事纠纷引发的矛盾,避免发生伤害事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周边“护学岗”建设,完善高峰勤务机制,确保校园周边安全稳定。
二、严防学生溺水事故。随着气温上升,天气日渐炎热,学生溺水事故进入多发高发期。近日,全国多地先后发生多起溺水事件,造成多名中小学生死亡,我省也发生学生溺水事件。各校要紧盯中小学生上学、放学和周末、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强化防溺水教育;加强家校沟通,督促家长加强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监护。要广泛开展防溺水“六不"宣传,传播防溺水知识。要积极创造条件,在溺水事故高发地区学校开设游泳课,帮助学生掌握游泳技能和自救自护方法。要高度关注农村中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特殊家庭学生等重点群体,健全关爱措施,定期开展家访。要认真落实防溺水安全责任,将防溺水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工作考评,对防溺水职责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溺水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先后发生学校教师和学生携带刀具在校园内伤害师生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各校要建立完善禁止携带刀具等危险品进入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无关人员、管制刀具及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非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教职工发现校园内有学生携带刀具、弩和其他危险品的,要立即予以收缴并进行教育,同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要加强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作用,以案释法,引导学生充分认识非法持有、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的危害性。要把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列入校规校纪,严肃纪律约束,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此类不良行为。区教育局将会同公安分局集中开展“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宣传教育和清查活动。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