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畅安校园行”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要求,切实推进交通安全教育“进校园”,全面提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和家长文明、守法、绿色、平安出行意识,巩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习惯,为我市创建典范性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贡献“小手拉大手”力量。现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畅安校园行”主题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全年。
二、活动主题
知危险会避险 守护安全成长
三、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增强师生、家长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的意识;提高师生、家长了解安全隐患,掌握防护技能,守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主动性、自觉性,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到2021年底,实现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100%,学生后排安全带使用率达到100%;小交警先锋队队员数量增加100%,活动参与率达到100%;道路交通安全急救知识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学生上下学绿色出行率提升10%,进一步筑牢师生交通安全“防护墙”。
四、活动内容
围绕“知危险会避险 守护安全成长”主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政策解读宣贯和文明守法评比等工作。重点开展四项活动:
(一)守法出行我责任。以升旗仪式、晨午课间、班会活动、家长会等形式,组织集中学习《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做到“开学必学、事故必学、违法必学”;用好学校宣传栏、橱窗、交通安全宣传基地等宣传阵地,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海报,营造浓厚氛围;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戴盔率竞赛,年底前对排名前三名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对市区学校校门接送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抽查,并将结果推送市、区文明办,作为文明校园评比的考核内容。
(二)文明出行我传递。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组织学校师生和家长参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队办公楼,实地体验交警日常工作。依托常州日报、晚报小记者团体,通过“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开展“畅畅”“安安”常州交警卡通形象、创意斑马线征集大赛、“知危险会避险 守护安全成长”主题征文,学生自编自导自演主题小品微视频评比等活动,营造文明出行良好氛围;联合开展“文明出行小使者”“交通学法小博士”“优秀小交警先锋队”评选活动,激发广大师生文明出行的热情。
(三)安全出行我表率。组织交警走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教资料库。开展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向学校通报有关事故情况、发布出行警示信息,对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的学校和班级,督促其立即整改并开展有针对性的“补偿教育”。
(四)绿色出行我担当。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和家长发放绿色出行倡议书,倡导“学生专车”、公共交通、地铁、非机动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组织开展“专业校车”“订制公交”等绿色出行体验活动;从学校实际需求出发,协调交通运输、校车等学生专用车辆接送,让绿色出行更加安全便捷。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教育和公安部门要将安全出行普法宣传工作作为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加强专项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通报工作情况,着力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各校要将此次活动作为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德育教育的重要契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升学生的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为我市创建典范性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贡献更多力量。
(三)及时总结,加强报送。各校要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不断完善交通安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公安交警部门要做好学校门前头盔佩戴率统计,由市交警支队负责通报情况。各中小学、幼儿园请于2021年11月26日前将交通安全主题活动总结报送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8586712。
附件:文明出行倡议书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