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根据省卫健委、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苏卫疾控〔2021〕21号文件),现将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对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要求。各校要按《办法》的要求,将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一要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报名程序,在学生入学入园时一并完成查验;二要与相关接种单位密切合作,完善儿童预防接种建卡信息,重点做好对儿童身份证信息的采集、核对工作,为健康档案的关联打下坚实基础。在查验接种证时,要核查所有儿童的身份证信息,并做好登记填报,对无身份证的儿童,要督促其及时办理并跟进办理结果,确保每位学生的信息完整、规范、确保每位在校学生全部按要求完成预防接种,有效防控疾病。三是及时做好资料收集报送和工作总结。我局将根据《办法》中职责要求,将新生入托、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对学校的考核内容。
三、建立工作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是一项常态化、持续化工作。学校要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明确相关岗位职责,保证有专人对接相关工作,相关人员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保证规范、有效地开展查验工作。
附件: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