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参加工作新任教师试用期培训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关于开展新北区教师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常新教人【2020】12号,附件1)精神,现就组织开展中小学新任教师试用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幼儿园为教育教学基本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1年2月底至4月底,各单位考核日程安排见附件2。
二、考核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参加工作的新任教师。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随班听课,即评委到考核对象所教班级听常态课。考核内容由考核对象自定。
四、考核的组织
以校为单位,根据人事隶属关系,区教育局招聘使用的公办中小学教师由区教管中心统一组织考核,各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核(民办中小学也可委托区教管中心统一组织考核)。各单位考核安排表(附件2)需在具体实施前一周完善后报区教管中心教师培训科,届时区教管中心将根据情况安排人员现场督查。
五、考核分组和评委构成
根据各校考核对象任教学科分组考核。每个考核小组评委由3位同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优秀教师组成,分别为考核对象带教师傅、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和教研员(或校外具有区级及以上专业称号的优秀教师),3位考核小组评委中,原则上至少需有1位是校外成员。区教管中心组织考核的,校外评委由区教管中心负责聘请;学校自主安排考核的,校外评委由各校负责聘请。
六、考核程序
1、随堂听课。评委根据考核安排随班听课。
2、课后交流。评委与考核对象交流课堂教学情况,提出评价意见并形成书面评价材料(附件3、4、5)。
3、考核反馈。评委向学校领导班子反馈考核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4、结果公布。区教管中心负责考核结果的收集汇总并统一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七、考核要求
考核工作原则上遵循考核对象所在学校作息时间,于考核当天上午完成。考核结束后形成的书面考核材料统一交学校联络员,学校联络员收齐材料后汇总登记考核成绩,并将成绩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和每位考核对象的评价记录表扫描(或拍照)打包发送至区教管中心教师培训科邮箱,纸质考核材料由学校存档。
新教师试用期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是新教师试用期培训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既是对新教师岗位胜任能力的一次考核,也是考量学校对新教师培养情况的一次检验,期望各校和所有新任教师能高度,认真做好本次考核工作。
区教管中心教师培训科联系电话:85190810,电子邮箱:xbspzx@{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1、《关于开展新北区教师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常新教人【2020】12号)
2、新北区2020年参加工作新教师试用期课堂教学能力安排暨考核成绩汇总表
3、新北区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评分表
4、新北区幼儿园新教师试用期教学基本功考核评分表
5、新北区新教师试用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评价记录表
常州市新北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