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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幼阳光教师评选方案(201901)
录入者:陆娇   来源:原创   点击:   发布时间:2019-02-19

安家幼儿园“阳光教工”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从事幼教工作的积极性,树立典型,学习先进,营造积极向上的团队氛围,不断推进我园幼儿工作的发展,经园领导决定,在全园开展“阳光教工”评选。

一、活动目的:

通过“阳光教工”评选活动,激励团队积极树立“向真、向善、向美”的阳光生活态度与工作热情,享受职业幸福感。

二、活动范围:全体在职员工

三、活动标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的幼教事业,教育改革创新意识强,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较强的敬业精神,在各项工作中都能起表率作用。

2、模范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依法执教。

3、热爱本职工作,尽心尽责,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本学期无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率达100%

5、对待幼儿亲切、公平,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

6、热情接待家长,积极与家长沟通,做好家园联系工作,本学期无家长投诉。

7、积极为幼儿营造一个丰富、安全、游戏化的学习环境,班级工作有序开展。

8、教科研工作积极主动,善于笔耕,业务能力逐年提升。

9 、爱岗敬业,热心服务幼儿和家长,保持良好的师德形象,师德调查满意率达90%以上以上。

三、出现以下情况取消评优资格:

1工作不满1年的新教工

2、所在班级发现传染病情况并未控制住的。

3、全年请假超过5个工作日的。

四、评选办法:

1、幼儿园根据评选条件,初步评选出符合条件的教师。

2、全体老师投票选出。

                                     常州市新北区安家中心幼儿园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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